【週一】
約14:16 我要求父,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,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,
約14:17 就是實際的靈,乃世人不能接受的,因為不見祂,也不認識祂;你們卻認識祂,因祂與你們同住,且要在你們裡面。
約20:22 說了這話,就向他們吹入一口氣,說,你們受聖靈。
囑咐門徒等候父的應許
在一章四至八節,主耶穌囑咐門徒等候靈浸。四節說,『耶穌同他們聚集的時候,囑咐他們說,不要離開耶路撒冷,卻要等候父所應許的,就是你們聽我說過的。』這裏和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的應許,不同於約翰十四章十七節的應許。行傳一章四節和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的應許,就是約珥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的應許,成就在五旬節那天,(徒二1~4,16~18,)使高處來的能力,在經綸上為著信徒的職事澆灌下來。這與生命的靈不同。生命的靈是復活的救主,在復活那天吹到門徒裏面,(約二十22,)為著祂的內住,使祂在素質上作他們的生命。約翰十四章十七節主的應許,是成就在主復活那天,那時那靈是生命之氣吹進門徒裏面。然而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和行傳一章四節父的應許,是成就在主復活四十天之後的五旬節,那時那靈像大風吹到門徒身上。
【週二】
路24:49 看哪,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,降在你們身上;你們要留在城裡,直到你們穿上從高處來的能力。
徒1:4 耶穌同他們聚集的時候,囑咐他們說,不要離開耶路撒冷,卻要等候父所應許的,就是你們聽我說過的;
徒1:5 因為約翰是在水裡施浸,但過不多幾日,你們要在聖靈裡受浸。
囑咐門徒等候父的應許
我們區別約翰十四章十七節主所給的應許,和約珥二章二十八、二十九節父所給的應許,這是重要的。許多聖經讀者把這兩個應許混為一談。父神在約珥二章所賜給,後來主耶穌在路加二十四章並行傳一章所題起的應許,與主在約翰十四章所給的應許毫無關係。在行傳一章四節主耶穌似乎是說,『我告訴過你們關於我父的應許,現在你們必須在耶路撒冷等候這應許的成就。』
在行傳一章五節主接著說,『因為約翰是在水裏施浸,但過不多幾日,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浸。』這分兩段來完成。首先,猶太信徒在五旬節那天,在聖靈裏受浸;(徒二4;)其次,外邦信徒在哥尼流家裏受這浸。(徒十44~47,十一15~17。)在這兩段裏,宇宙中所有在基督裏的真信徒,都一次永遠的在聖靈裏受浸,成了基督的一個身體。(林前十二13。)
【週三】
徒1:6 那些聚在一起的人問耶穌說,主阿,你復興以色列國,就在這時候麼?
門徒關於復興以色列國的問題
行傳一章六節說,『那些聚在一起的人問耶穌說,主阿,你復興以色列國,就在這時候麼?』使徒和其他虔誠的猶太人所期望的以色列國,乃是物質的國,不同於神聖生命的國。這生命的國,乃是基督藉著祂福音的傳揚所建立的。
門徒詢問六節所記載的問題,顯然忘了他們裏面神聖的生命。他們的觀念是關於復興以色列國的事。這種傳統的觀念深植在所有猶太人的心思裏。彼得、約翰、雅各和其他門徒都有以色列國要得復興的觀念。一天過一天,他們盼望以色列國得復興。然而一章三節告訴我們,主對他們不是講說以色列國,乃是講說神的國。
【週四】
徒1:7 耶穌對他們說,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或時期,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。
門徒關於復興以色列國的問題
雖然主對門徒講說神的國,超過四十天之久,但他們也許關切以色列國過於神的國。他們也許滿心都是以色列國。主也對他們講說靈浸。神的國與靈浸都與新約的經綸有關。然而門徒在六節的問題指明,甚至那時他們可能還沒有正確的領會這些事。
主耶穌回答門徒所題的問題,說,『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或時期,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。』(徒一7。)主在這裏似乎說,『把以色列國的復興留給神的主宰權柄。忘掉以色列國,接受我關於神的國和靈浸的話罷!』
【週五】
徒1:8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
聖靈在我們身上
在行傳一章八節主接著說,『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』要得著能力就是要在聖靈裏受浸,(徒一5,)以成就父的應許。(徒一4。)
聖靈在我們身上與在我們裏面(約十四17)不同。聖靈在主復活那天,吹到門徒裏面,是在素質一面作生命的靈。同一位聖靈在五旬節那天,降在門徒身上,是在經綸一面作能力的靈。就生命的靈說,我們需要吸入祂,像吸入空氣一樣;就能力的靈說,我們需要穿上祂,像穿上制服一樣;這能力的靈是以利亞的外衣所豫表的。(王下二9,13~15。)前者像生命的水,需要我們喝;(約七37~39;)後者像受浸的水,需要我們浸。這是一位靈的兩方面,都是為著我們的經歷。(林前十二13。)生命之靈的內住是素質的,為著我們的生命與生活;能力之靈的澆灌是經綸的,為著我們的職事與工作。
【週六】
週五 囑咐門徒等候父的應許
耶穌同門徒聚集的時候,囑咐他們說,『不要離開耶路撒冷,卻要等候父所應許的,就是你們聽我說過的;因為約翰是在水裡施浸,但過不多幾日,你們要在聖靈裡受浸。』那些聚在一起的人問耶穌說,『主阿,你復興以色列國,就在這時候麼?』耶穌對他們說,『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或時期,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。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』(徒一4~8。)
◎在行傳一章四至八節,主耶穌囑咐門徒等候靈浸。主耶穌也應許,過不多幾日,門徒要在聖靈裡受浸。這應許成就在五旬節那天,(徒二1~4,16~18,)那靈像大風吹到門徒身上,使高處來的能力,在經綸上為著信徒的職事澆灌下來。以後我們將會看見,這浸分兩段來完成。首先,猶太信徒在五旬節那天,在聖靈裡受浸;(4;)其次,外邦信徒在哥尼流家裡受這浸。(十44~47,十一15~17。)在這兩段裡,宇宙中所有在基督裡的真信徒,都一次永遠的在聖靈裡受浸,成了基督的一個身體。(林前十二13。)主又應許他們:『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』(徒一8。)這指明門徒要得著能力,就要在聖靈裡受浸,以成就父的應許。
在約翰二十章,主復活後向門徒吹一口氣,他們就得著聖靈內住在他們裡面,這內住的聖靈乃是在素質一面,在我們裡面作生命的靈。而在行傳這裡,主應許聖靈要降臨在門徒身上,這聖靈乃是在經綸一面作能力的靈,降在門徒身上。就生命的靈說,我們需要吸入主,像吸入空氣一樣;就能力的靈說,我們需要穿上祂,像穿上制服一樣。前者像生命的水,需要我們喝;後者像受浸的水,需要我們浸。這是一位靈的兩方面,都是為著我們的經歷。生命之靈的內住是素質的,為著我們的生命與生活;能力之靈的澆灌是經綸的,為著我們的職事與工作。(參使徒行傳生命讀經,33~36頁。)
禱讀經文:
但過不多幾日,你們要在聖靈裡受浸。…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。(徒一5下,8上。)
§ 經歷生命之靈的內住,為著我們的生命與生活;能力之靈的澆灌,為著我們的職事與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