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週一】
徒26:1 亞基帕對保羅說,准你為自己申訴。於是保羅伸手分訴說,
徒26:2 亞基帕王阿,猶太人控告我的一切事,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,乃為有幸;
徒26:3 尤其你熟悉猶太人的一切規例,和他們的問題,所以求你耐心聽我。
徒26:4 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,並在耶路撒冷,自幼為人如何,猶太人都知道。
徒26:5 他們若肯作見證,他們從起初早就曉得,我是按著我們宗教最嚴緊的教派,作了法利賽人。
保羅上訴於亞基帕,以及他作了法利賽人
亞基帕告訴保羅,准他為自己申訴,保羅就伸手,開始分訴說,『亞基帕王阿,猶太人控告我的一切事,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,乃為有幸;尤其你熟悉猶太人的一切規例,和他們的問題,所以求你耐心聽我。』(徒二六2~3。)我們多次指出,保羅在面對反對他的人時,必須分訴,好拯救自己的性命脫離逼迫他的人。他這樣分訴來拯救自己的性命,使他能完成他盡職的路程。
保羅上訴於亞基帕,認為他熟悉猶太人的一切規例,和他們的問題。『尤其你熟悉,』或作,既然你特別專精於。
保羅在四、五節說,『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,並在耶路撒冷,自幼為人如何,猶太人都知道。他們若肯作見證,他們從起初早就曉得,我是按著我們宗教最嚴緊的教派,作了法利賽人。』在這裏保羅為自己表白說,甚至在他得救以前,他就是個正人君子,過著法利賽人嚴緊的生活。當然在神眼中,保羅並不正當;但就著人說,他的確過著正當的生活,人沒有理由定罪他。
【週二】
徒26:6 現在我站著受審,是因為盼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;
徒26:7 這應許,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,都盼望得著;王阿,我被猶太人控告,就是因這盼望。
徒26:8 神既叫死人復活,你們為什麼斷為不可信的?
復活的重要
保羅在六至八節接著說到復活:『現在我站著受審,是因為盼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;這應許,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,都盼望得著;王阿,我被猶太人控告,就是因這盼望。神既叫死人復活,你們為甚麼斷為不可信的?』保羅在這些經文中指明,他和撒都該人相反,他一直相信復活。舊約裏有復活的教訓,特別是在但以理十二章。這件事需要我們仔細思考。
在聖經裏,復活含示要來的審判,而審判含示末世論。所以,復活關係人永遠的將來,到底他要在永世裏享福樂還是遭沉淪。人永遠的將來決定於審判,而審判需要復活。從這一點我們看見,復活在聖經裏是重要的事,這與我們永遠的定命有關。保羅是法利賽人,甚至在他悔改以前就相信復活。
主耶穌在約翰五章二十八、二十九節清楚的說到復活:『時候將到,凡在墳墓裏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,就出來;行善的歸到生命的復活,作惡的歸到審判的復活。』我們已經看見,生命的復活是千年國之前,得救信徒的復活。(啟二十4,6,林前十五23,52,帖前四16。)已死的信徒要在主耶穌回來時復活,享受永遠的生命。審判的復活是千年國之後,滅亡之不信者的復活。(啟二十5,12。)所有已死的不信者,都要在這一千年之後復活,並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。(啟二十11~15。)保羅甚至在得救以前,就相信生命的復活和審判的復活,如在但以理十二章二節所教導的。
【週三】
徒26:9 從前我自己也以為,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。
徒26:10 我在耶路撒冷就曾這樣行了;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,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,並且他們被殺,我也投票定罪。
徒26:11 在各會堂,我屢次用刑,想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,又格外惱恨他們,甚至追逼他們,直到外邦的城邑。
徒26:12 那時,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使命,往大馬色去。
徒26:13 王阿,正午的時候,我在路上看見一道光,比日頭還亮,從天上四面照著我和與我同行的人。
徒26:14 我們都仆倒在地上,我就聽見有聲音,用希伯來語向我說,掃羅,掃羅,你為什麼逼迫我?你踢2犁棒是難的。
徒26:15 我說,主阿,你是誰?主說,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。
多方攻擊耶穌的名
在二十六章九至十一節,保羅向亞基帕承認他曾多方攻擊耶穌的名:『從前我自己也以為,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。我在耶路撒冷就曾這樣行了;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,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裏,並且他們被殺,我也投票定罪。在各會堂,我屢次用刑,想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,又格外惱恨他們,甚至追逼他們,直到外邦的城邑。』十一節的外邦,直譯是外面。保羅不但反對拿撒勒人耶穌-他是攻擊耶穌。保羅眼瞎,認為主耶穌不過是可憐的拿撒勒人。他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,到一個地步,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裏。現今他在亞基帕面前承認自己愚昧的行為。
主的顯現
保羅接著告訴亞基帕,當他正去逼迫那些呼求主耶穌之名的人時,他在路上被主得著了。『那時,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使命,往大馬色去。王阿,正午的時候,我在路上看見一道光,比日頭還亮,從天上四面照著我和與我同行的人。我們都仆倒在地上,我就聽見有聲音,用希伯來語向我說,掃羅,掃羅,你為甚麼逼迫我?你踢犁棒是難的。我說,主阿,你是誰?主說,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。』(徒二六12~15。)我們曾經著重的強調這事實:這個『我』是團體的,包括主耶穌和祂所有的信徒。我們也看過,保羅不認識主,卻自然的呼喊主耶穌。
【週四】
徒26:16 你起來站著,我向你顯現,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,將你所看見我的事,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,見證出來;
徒26:17 我要拯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。
被選定作執事和見證人
當主耶穌向保羅顯現時,他給保羅託付,選定他作執事和見證人。論到這事,主對他說,『你起來站著,我向你顯現,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,將你所看見我的事,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,見證出來。』(徒二六16。)在這裏我們看見,主選定保羅作執事,也作見證人。執事是為著職事,見證人是為著見證。職事主要的與工作有關,與執事的所作有關;見證與人有關,與見證人的所是有關。
我們需要對這事實有深刻的印象:升天的基督為了執行祂天上的職事,繁殖祂自己,使神的國得以建立,叫眾召會得著建造,作祂的彰顯,祂所要使用的,不是一班由人教導訓練出來,去作傳道工作的傳道人。反之,主要用一班見證人,來為那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並升天的基督作活的見證。按照使徒行傳,撒但能煽動猶太宗教徒,並利用政客來捆綁使徒和他們傳福音的職事,卻不能捆綁基督活的見證人和他們活的見證。猶太宗教徒和外邦政客越捆綁使徒和他們傳福音的職事,這些基督的見證人和他們活的見證就越剛強明亮。主在保羅往大馬色的路上向他顯現,清楚的告訴他,他選定他不僅作執事,也作見證人。我們已經看見,保羅這基督活的見證人,不僅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,也要在羅馬為主作見證。(徒二三11。)
主在一章八節對門徒說,『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』見證人是在生命裏為復活升天之基督作活的見證的人,不同於僅僅傳講字句道理的傳道人。使徒行傳記載升天的基督,在諸天之上執行祂的職事,要藉著這些在祂復活生命裏,帶著祂升天能力和權柄的見證人,將祂自己擴展出去,作為神國的發展,直到地極。
保羅在他所經過一切的審訊中,不僅在施教或盡職,更不斷在作見證。他在反對的猶太人和羅馬兵丁的千夫長面前是見證,在猶太總督腓力斯和他的繼任者非斯都面前也是見證。如今在行傳二十六章我們看見,保羅在亞基帕面前,再次是活的見證人。保羅不是對亞基帕傳講說,『亞基帕王阿,你必須知道我是基督的見證人。』保羅沒有這樣說,他乃是向亞基帕見證主遇見了他,並且選定他作執事和見證人。
【週五】
徒26:16 你起來站著,我向你顯現,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,將你所看見我的事,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,見證出來;
徒26:17 我要拯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。
見證我們所看見基督的事
在十六節,主耶穌對保羅說,『我向你顯現,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,將你所看見我的事,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,見證出來。』這裏『你所看見我的事,』以及『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,』含『你在這些事中曾看見我,』並『我要在這些事中向你顯現』的意思。在這裏保羅乃是說,主選定他作執事和見證人,為要將主已經啟示保羅的事,和主將要啟示他的事,見證出來。雖然保羅的意思是這樣,但他不是這樣來陳明這事。這一節乃是說,保羅在一些事中曾看見過主,主也要在一些事中向他顯現。
行傳二十六章十六節指明,保羅並非領受一些事的啟示而沒有看見基督;反之,他乃是在所領受的事中看見基督。換句話說,凡基督向保羅啟示的事,莫不是以祂自己作那些事的內容。這就是保羅要將他所看見主的事見證出來的原因。在保羅所看見的一切異象中,他看見了基督。不僅如此,他也要將主所要顯現給他的事,見證出來。這裏主似乎對保羅說,『在你將要領受的一切異象和啟示中,我都要向你顯現。』這指明如果我們只看見異象和啟示,而沒有看見主,那我們所看見的就是虛空。
我們不贊成僅僅用神學的方式來研讀聖經。這樣研讀聖經的人,可能學習了神學,但他們沒有看見基督。研讀聖經來學習神學,與研讀聖經為要看見基督大不相同。
當保羅在往大馬色去的路上,基督向他啟示了一些事,而保羅在那些事中看見了基督。主指明祂要向保羅啟示更多的事,在那些事中,主自己也要向他顯現。所以,保羅所看見的不僅是事情本身,更是基督在這一切事中向他顯現了。
你在經歷中可能宣稱從主領受了亮光,或者看見了異象或啟示。然而,你需要想想,基督有否在那亮光、異象或啟示中向你顯現。在你所認為的亮光、異象或啟示中,你看見了基督麼?
在我們從主領受的任何亮光中,我們都必須看見基督。凡我們所看見的,不論是光照、異象或啟示,都必須有基督向我們顯硯。如果我們看見一個異象而沒有看見基督,那異象就沒有意義。同樣的,如果我們研讀聖經,獲得聖經知識而沒有看見基督,那知識就是虛空的。我們都需要學習在所啟示我們的事中看見基督。
【週六】
週三 保羅在亞基帕王前的分訴
亞基帕准保羅為自己申訴,保羅就分訴,他自幼如何按著猶太宗教最嚴緊的教派,作了法利賽人,過著法利賽人嚴謹正當的生活。他按著神向祖宗所應許的,有復活的盼望,猶太人竟因這理由而定罪他。他也向亞基帕王承認,他曾經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,到一個地步,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,並且他們被殺,他也投票定罪。又在各會堂屢次用刑,想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,又格外惱恨他們,甚至追逼他們,直到外邦的城邑。就在他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使命,要往大馬色去逼迫那些呼求主耶穌之名的人時,他在路上看見一道光,比日頭還亮,從天上四面照著他和同行的人。又聽見有聲音說,『掃羅,掃羅,你為什麼逼迫我?你踢犁棒是難的。』他問主說,『主阿,你是誰?』主說,『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。你起來站著,我向你顯現,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,將你所看見我的事,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,見證出來;我要拯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。』(徒二六1~17。)
◎保羅說到當主耶穌向他顯現時,主給他托付,選定他作執事和見證人。執事是為著職事,見證人是為著見證。職事主要的與工作有關,與執事的所作有關;見證與人有關,與見證人的所是有關。我們需要對這事實有深刻的印象:升天的基督為了執行祂在天上的職事,繁殖祂自己,使神的國得以建立,叫眾召會得著建造,作祂的彰顯,祂所使用的,不是一班由人教導訓練出來,去作傳道工作的傳道人。反之,主要用一班見證人,來為那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並升天的基督作活的見證。按照使徒行傳,撒但能煽動猶太宗教徒,並利用政客來捆綁使徒和他們傳福音的職事,卻不能捆綁基督活的見證人和他們活的見證。猶太宗教徒和外邦政客越捆綁使徒和他們傳福音的職事,這些基督的見證人和他們活的見證就越剛強明亮。保羅在他所經過一切的審訊中,不僅在施教或盡職,更不斷在作見證。他能成為基督的見證人,乃是因著他在所領受的事中看見基督。因此他要將所看見的基督,以及主所要顯現給他的事,見證出來。我們該像保羅一樣,在我們所研讀的聖經,所聽見的信息中,都必須得著基督向我們顯現,好叫我們成為祂活的見證人。(參使徒行傳生命讀經,677~686頁。)
禱讀經文:
你起來站著,我向你顯現,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,將你所看見我的事,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,見證出來。(徒二六16。)
§ 藉著讀經和聚會,得著基督的顯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