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週一】
約21:1 這些事以後,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,又向門徒顯現如下:
約21:2 有西門彼得,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,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,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,又另有兩個門徒,都在一處。
再次顯現,訓練門徒領悟祂看不見的同在
一節說,『這些事以後,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,又向門徒顯現。』這證明在二十章二十六節,主來到門徒那裏,實際上是一次顯現,因為這裏說祂又向門徒顯現。祂再次訓練他們,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。這不是祂的來,乃是祂的顯現。不論他們是否覺得祂的同在,祂始終與他們在一起,因著他們的軟弱,祂有時候就顯明祂的同在,以加強他們對祂的信心。
訓練門徒在祂裏面憑信而活
主在二十一章向門徒顯現,是要訓練他們,特別是彼得,在祂裏面憑信而活。約翰二十一章二至十四節啟示兩件主要的事:重生的人受了神的託付,有了神聖的使命,卻是軟弱的;以及主有全豐全足的供應,能幫助我們為祂的使命、祂的定旨和祂的見證活在地上。我們先看那些重生且接受神使命之人的軟弱。
【週二】
約21:3 西門彼得對他們說,我打魚去。他們說,我們也和你同去。他們就出去,上了船,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。
彼得和其他的門徒從主的呼召退後,回到他們從前的行業
在這章開頭,我們看見以彼得為首的七個門徒的圖畫。(約二一2~3。)和彼得在一起的有多馬、拿但業、西庇太的兩個兒子、和另外兩個門徒。七這數字代表整個基督的身體。整個基督的身體和他們的首領在作甚麼?他們從主的呼召退後,回到他們從前的行業。(太四19~20,路五3~11。)彼得對另外六個門徒說,『我打魚去。』(約二一3。)他去打魚的目的是要謀生,要得些食物喫。其他的門徒都說,『我們也和你同去。』(約二一3。)因為彼得是領頭的,其他的人就在他的率領下打魚去了。於是,整個基督的身體都去打魚,忘了他們神聖的使命。主曾吩咐他們要留在耶路撒冷,因為他們已受了使命。(路二四49。)主告訴他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,直到他們都穿上從高處來的屬天能力。但二十一章的這幅圖畫,卻啟示門徒離開了那地位,放棄了那立場。因他們離開耶路撒冷,來到加利利,他們就放棄了他們的地位。他們決定要去海邊打魚。彼得和其他的門徒去打魚,是為了謀生。他們可能缺乏食物的供應,為此非常著急。彼得也許說,『我們只有一餐的食物了。我不知道下一餐要從那裏來。我打魚去。』不但那六個門徒同彼得打魚去,主耶穌也去了。
【週三】
約21:4 天將亮的時候,耶穌站在岸上,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。
約21:5 耶穌就對他們說,孩子們,你們有魚喫麼?他們回答祂說,沒有。
職業漁夫打不著魚的神蹟
三節告訴我們,門徒『就出去,上了船,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。』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(約翰和雅各)是職業漁夫,提比哩亞海廣闊多魚,夜間又正是打魚的時候,然而他們整夜並沒有打著甚麼。門徒整夜打魚,卻一無所獲,這真是神蹟。他們是打魚專家,知道夜間是打魚最好的時候。但海中雖然滿了魚,他們卻一條也沒有打著。他們整夜一再下網,卻一無所獲。主必定主宰的控制所有的魚,使牠們遠離網。也許主耶穌吩咐魚說,『魚兒,遠離他們的網。』
打不著魚的神蹟,對彼得和其他的門徒是一個功課,對我們今天也是一個功課。我們不該以為我們只要出去,就找到工作,能過生活了。主若扣住所有的工作,我們絕不能找到任何工作。不要以為你能出海,輕易的打著一些魚。我們若是在主的引導下,照著祂的旨意去打魚,那麼我們必定會打著一些魚。但我們若不照著主的旨意,自作主張出去,所有的魚都會嚇跑,在主的主宰下遠離我們。我們是重生且受主託付的基督徒,即使在謀生的事上,我們也必須照著主的旨意去行事。我們既蒙了重生,主又將神聖屬天的使命託付了我們,我們就必須照著祂的旨意行。我們不該想憑天然的方式謀生。別人能,我們卻不能。當門徒在提比哩亞海上打魚的時候,可能有相當多不信主的人也在打魚,他們或許打著了許多魚。這些信主的門徒整夜勞力,魚就是遠離他們。這是神蹟。所以,不要以為我們到海上就會打著魚。我們若靠自己來作,可能至終一無所獲。
四、五節說,『天將亮的時候,耶穌站在岸上,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。耶穌就對他們說,孩子們,你們有魚喫麼?他們回答祂說,沒有。』主耶穌在『天將亮的時候』顯現。主不是來到,是顯現。十四節告訴我們說,『耶穌…向門徒顯現。』主耶穌站在岸上以前,已經在那裏了。當門徒在船上打魚的時候,主已經在那裏,因為祂在他們裏面。但在這特別的時刻,主顯現了,讓門徒看見祂。
【週四】
約21:6 耶穌對他們說,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他們便撒下網去,竟拉不上來,因為魚甚多。
約21: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對彼得說,是主!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,一聽見是主,就束上外衣,跳進海裡。
約21:8 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,約有二百肘,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。
當門徒在正確的地位上就得著魚
我們可以比較約翰二十一章五節和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一至四十三節。當門徒在正確的地位上,如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一至四十三節所記,他們甚至在屋子裏,也有魚可喫,並且還有餘,能拿一片給主。但這裏他們是在退後的情形中。所以即使在海邊,打了一整夜魚,卻沒有魚可喫,連一片也沒有。他們不但沒有東西供主喫,連他們自己也沒有東西喫。主問他們有沒有魚喫,他們說,『沒有。』他們的回答必使他們覺得很慚愧。我若是彼得,我會羞於回答主的問題。
遵照主的話就網住許多魚的神蹟
六節說,『耶穌對他們說,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他們便撒下網去,竟拉不上來,因為魚甚多。』(約二一6。)早晨不是打魚的好時候,但他們遵照主的話下網,就網住許多魚。這當然是件神蹟!必定是主吩咐魚進到他們的網裏。這神蹟使門徒的眼睛得開啟,於是『耶穌所愛的那門徒』對彼得說,『是主!』(約二一7。)第一個認出主來的是約翰。當彼得曉得是主,就跳進海裏,來到主跟前。其餘的門徒也乘著小船,把滿網的魚拉過來。
用打魚的神蹟呼召並恢復彼得
在路加五章三至十一節,主用打魚的神蹟呼召彼得;在這裏,主又用打魚的神蹟,把彼得恢復到祂的呼召裏。主的目的是前後一貫的。
【週五】
林後3:17 而且主就是那靈;主的靈在那裡,那裡就有自由。
我們若比較二十和二十一章的水平,會看見二十章的水平非常高,但二十一章的水平似乎相當低。原因是末了一章所論到的,是關於我們的生活和喫這些實際的問題。我們如何謀生是極其實際的。我們需要領會在二十章之後有二十一章,在結語之後加上一章的原因。這一章就是給我們看見,在我們奇妙而神聖的重生為神的眾子之後,我們仍在這世界上,我們仍在這地上,我們仍在時間裏,我們仍有一些實際的需要,我們仍有一些必須解決的實際問題。因此,聖靈繼續寫了一章。
同信徒行動生活
在二十一章一至十四節,我們看見主同信徒行動生活。在復活中,主不僅同弟兄們相聚,也同他們行動生活。祂不但在我們相聚時與我們同在,祂甚至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與我們同在。我們到那裏,祂也到那裏。我們作甚麼,祂都與我們同在。不管我們對或錯,主總與我們同在。
一 同門徒去海邊
在二十一章一至十一節,主與門徒一同到了海邊,在提比哩亞海邊,再吹向他們顯現。帶頭的弟兄彼得,率先退後回到世界中。他說,『我打魚去。』(約二一3。)其他六個門徒就說,『我們也和你同去。』不但那六個門徒跟從彼得,連主耶穌也跟從他。主沒有對彼得說,『彼得,你在作甚麼?你從我的呼召退後了麼?你要回到海上去麼?我絕不與你同去。你若要去那裏,你必須自己去。』有人會問:『我若到電影院去,主耶穌會不會和我同去?』是的,祂會和你同去。祂不但在會所裏和你同在,甚至在電影院裏也和你同在。但祂和你同去戲院,不是要給你平安,乃是要攪擾你,激動你,叫你離開那地方。因為祂與你同在電影院,你在那裏就絕不會有甜蜜的享受。至終,你得說,『我必須忘了這場電影,因為耶穌不會讓我去的。』這就是在復活中的生命。在復活裏,主耶穌與門徒一同到了海邊。
【週六】
週四 在加利利海邊向門徒顯現
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,向門徒顯現如下:有西門彼得,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,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,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,又另有兩個門徒,都在一處。西門彼得對他們說,『我打魚去。』他們說,『我們也和你同去。』他們就出去,上了船,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麼。天將亮的時候,耶穌站在岸上,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。耶穌就對他們說,『孩子們,你們有魚吃麼?』他們回答祂說,『沒有。』耶穌對他們說,『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』他們便撒下網去,竟拉不上來,因為魚甚多。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對彼得說,『是主!』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,一聽見是主,就束上外衣,跳進海裡。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,約有二百肘,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。(約二一1~8。)
主復活後,接連兩次向門徒顯現。但在約翰二十一章,彼得卻率先退回到世界中打魚去。其餘六個門徒也跟從他去。然而,主沒有責備彼得為何退回世界去打魚;反之,主也跟著他去。在復活裡,主與門徒一同到了海邊,並且再次向門徒顯現。這指明無論我們要去那裡,主會和我們同去。彼得去打魚的目的是要謀生,要得些食物吃。他們忘記主給他們神聖的使命,吩咐他們要留在耶路撒冷。
他們雖是職業漁夫,提比哩亞海廣闊多魚,夜間又正是打魚的時候,但他們整夜一無所獲。直到天將亮,耶穌站在岸上,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。耶穌問他們有魚吃麼?他們說沒有。耶穌叫他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早晨不是打魚的好時候,但門徒遵照主的話下網,就網住許多魚。這神跡使門徒的眼睛得開啟,於是約翰對彼得說,『是主!』當彼得曉得是主,就跳進海裡,來到主跟前。其餘的門徒也乘著小船,把滿網的魚拉過來。
主所行的這神蹟,對彼得和其他的門徒是一個功課,對我們也是一個功課。即使在謀生的事上,我們也必須照著主的旨意去行事。我們不該想憑天然的方式謀生。我們必須在主的引導下,照著祂的旨意去謀生。(參約翰福音生命讀經,646~650頁。)
禱讀經文:
而且主就是那靈;主的靈在那裡,那裡就有自由。(林後三17。)
§ 操練照著主的旨意,不憑天然的方式行事。